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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官,请不要扣划我理财账户上的钱,我今天就去法院一次性全部履行……”近日,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员杨玉珂接到被执行人刘某某的电话,承诺将一次性履行付款义务。刘某某为啥突然如此爽快?一起去看看背后秘密。
张女士与刘某某、刘某等继承纠纷一案,经法院审理,依法判决刘某某、刘某支付张女士拆迁房屋折价款25.69万元、车位折价款2778元、过渡费3520元。法院判决后,刘某某和刘某迟迟没有履行,张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案件受理后,执行员杨玉珂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、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。被执行人刘某某向执行员表示,自己家庭生活困难,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,希望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,每月向申请执行人张女士支付2000元,直至全部履行完毕。但执行员与申请执行人张女士沟通后,张女士表示不同意该和解方案,认为被执行人完全有履行能力,要求继续执行。
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等财产信息,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。经过进一步扩大查询范围,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有理财型保险,价值约14余万元。杨玉珂想保险公司咨询具体情况后,电话联系刘某某,明确告知其若不主动履行将对其保单进行强制退保并扣划,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。但被执行人仍借口推脱。执行员随即制作好相关法律文书,再次前往两家保险公司,准备办理强制退保手续。此时,刘某某连忙表示会凑够钱款一次性履行。
当天下午,刘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向张女士支付全部执行款264737元,随后,执行员依法解除强制退保措施,该案得以执结。
提醒:商业保险属于法律规定的财产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“人民法院可以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、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”,商业保险产品属于前述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利的范围。保险产品亦已纳入法院查控系统,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,法院将依法强制其退保,并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用于案件执行。
正观新闻·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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